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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隔爆型电气设备外壳强度的要求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0/22 9:50:04  点击率:90572
IEC60079-1: 2007《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隔爆外壳“d”型设备防护》中对隔爆外壳的定义是:在其内部安装有能够点燃爆炸性气体环境零件的外壳,能够承受在内部的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时产生的压力,并且能够阻止爆炸传播到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中。这就要求Ⅱ类隔爆型电气设备外壳的强度。所以隔爆外壳的强度能否满足要求一直是隔爆型产品设计和检验单额重要指标。IEC和GB3836都对Ⅱ类隔爆型外壳的强度做出相应的规定并给出了测试的方法。II类隔爆型电气设备外壳
Ⅱ类隔爆型电气设备外壳强度的测试主要是通过外壳过呀试验进行的,包括型式实验和例行实验两部分,型式实验由检验机构进行,例行实验由设备制造成进行。外壳过压实验可以采用动压或者静压两种过压实验方法进行测试,根据不同情况,检验机构和制造厂选择相应的测试方法。
1.动压试验:采用动压方法进行过压实验首先需要测定爆炸压力。爆炸压力是通过实验测出的,相对于大气压力的平滑压力的值。每次试验包括点燃外壳内部的爆炸性混合物和测量爆炸产生的压力,点燃源一般采用高能火花塞,试验时应根据被试样品的外形特点不知点燃源和压力记录装置的安装位置,以保证测得爆炸产生的压力。
测得爆炸压力前提下,采用动压方法进行过压实验时应使外壳锁承受的爆炸压力至少为参考压力的1.5倍。试验时,如果外壳未发生损坏,也没有发生形变,结合面的任何部位间隙未发生变化,则认为实验合格。
2.静圧实验:
采用静压方法进行过压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测得参考压力,静压试验的压力至少为参考压力的1.5倍。二是不能测定参考压力时,应采用相应的压力进行静压试验。三是对于不进行实验的外壳,试验压力应为参考压力的4倍。
静压试验只进行一次,IEC60079-1:2007中规定加压时间至少为十秒,GB3836.2-2000标准中规定加压时间为十秒到12秒。若是外壳未发生损坏,也没有变形,结合面任何部位间隙未发生永久性增大,没有通过外壳泄露,过压实验判定为合格。则达到Ⅱ类隔爆型电气设备外壳的强度要求。